问
什么是标准?
答
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问
我国标准包括哪些种类?
答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问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是什么?
答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问
哪些方面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答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问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答
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问
什么是团体标准?
答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
问
什么是企业标准?
答
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问
什么是国际标准?
答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问
什么是采用国际标准?
答
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并按我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问
什么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答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标准起草、技术审查等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问
什么是标准化?
答
标准化是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
问
是不是所有的企业标准都应声明公开?
答
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不是所有的企业标准都应当声明公开。企业应当声明公开的是企业标准中的产品和服务标准。
问
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是否都应有标准?
答
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问
什么是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答
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指基于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为公众提供标准信息及相关服务的信息平台。国家已建立统一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ac.gov.cn)。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开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社会团体、企业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登录“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std.samr.gov.cn)”开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问
什么是标准化试点示范?
答
标准化试点示范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标准化试点,是指在特定领域利用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通过制定、实施标准等措施促进生产方式转变、产品和服务质量效益提升,探索新型标准化模式和方法,拓展新的标准化工作领域。标准化示范,是指将特定领域标准化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在行业内推广,充分发挥试点典型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试点是为了探新路,示范是为了树标杆。
问
如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答
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是指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的活动。标准实施的监督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定职责实施。
问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
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
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问
企业未依照《标准化法》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
企业未依照《标准化法》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问
社会团体、企业未依照《标准化法》规定对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进行编号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
社会团体、企业未依照《标准化法》规定对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进行编号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标准编号,并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